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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长期借款利息分录

企业如果有借款(短期和长期两种),根据借款协议,需要分期或者一次性支付利息。

如果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或者是分期后付利息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的规定,企业需要在当期期末计提应属于本期支付但本期尚未支付的利息。

计提利息财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一、 如是按月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到期或以后月份才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如借款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上述"财务费用"改为"在建工程"(需要安装)或"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但固定资产使用后发生的利息仍列入"财务费用 "。其费用要体现"配比性原则"。

如果企业平时预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到期归还借款本息时的会计分录: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本金

应付利息 利息

贷:银行存款 本金+利息

有关长期借款的会计分录是: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按发生的交易费用:

借: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溢折价

二、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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