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6-7589-7389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取得专用发票怎样抵扣?

一、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人范围

(一)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市)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二)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市)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扫描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二、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方式及查询渠道

可通过各省国税局门户网站纳税信用公布栏、所在地市国税局门户网站纳税信用公布栏等查询2015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也可以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三、取消认证的主要操作流程

属于取消认证范围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每月只能进行一次信息确认,如未确认系统将于月底时自动确认。纳税人可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下载操作手册,学习使用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认证确认的操作方法。

增值税发票查询确认方式分为逐票勾选和批量勾选两种方式:

(一)逐票勾选。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出进项发票清单,根据需要逐票勾选次月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发票,并保存。

(二)批量勾选。通过设置条件筛选需要下载的发票,下载生成名称为“纳税人识别号+随机数”的EXECL文件。将下载文件中需要次月申报抵扣发票的“是否勾选”列改为“是”,保存并上传后即可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6-7589-7389
186-7589-738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