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5-6903-6713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社保费征缴:30日内注销
用人单位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登记,15日内审核发证。
1、不办理登记的,预期不改正,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处5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责任人)
2、未按时缴纳的,按日加收0.05%滞纳金,预期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3、骗保的,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CPA注册会计师
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无忧通关班
中级职称无忧通关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