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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享受补贴了还能专项扣除吗

第二十八条 外籍个人如果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可选择按上述项目扣除,也可以选择继续享受现行有关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住房补贴的免税优惠,但同一类支出事项不得同时享受。

根据以上政策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并未强调居民个人,只提出了外籍个人的说法,但是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外籍个人若满足《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居民个人条件,即可享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待遇。

因此外籍人员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不能仅仅考虑国籍问题,而应判断该外籍人员是否属于居民个人,才能决定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外籍个人享受津补贴,是否继续给予免税优惠?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还可以选择继续享用,但是选择这个就不能选择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二者只能二选一。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能再选择8项补贴,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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