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3-5346-7304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特许权使用费个人所得税如何扣除?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收入×(1-20%)×20%

【注意】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扣除?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1-30%)

【注意】

每次收入的确定: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简单的说就是看版)

0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0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0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3-5346-7304
173-5346-730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