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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核算的应交税费包括

答:行政单位叫“应缴税费”,而企业单位叫“应交税费”;

行政单位“应缴税费”的核算内容: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行政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单位“应交税费”的核算内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的税金核算

事业单位在其经济活动中经常要发生纳税行为,但有些税种要等一定期限后定期缴纳,各种应缴未缴的税款就是事业单位欠税务机关的债务,是事业单位的负债。事业单位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以便核算单位缴纳的各种税款。单位计算出缴纳的各种税款,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与税务机关结算或结清后,补缴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缴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缴的税金,借方余额为多缴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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