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6-1289-1020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扣除

答:1、子女教育支出。

首先是子女教育支出,个税新法规定,家中有接受学前或学历教育的(包括幼儿园(3岁以上)到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来扣除,夫妻双方共享这个额度。

2、继续教育支出。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培训方面的继续教育支出,在拿到证书的年度里,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扣除。

3、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在一年之内自负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每年有8万元的额度。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夫妻双方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不过注意这里的住房贷款利息是首套房的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支出。

按照纳税人所居住的城市标准,每月拥有800元到1500元不等的额度。目前的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6、赡养老人支出。

对于家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共享这2000元的额度。

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6-1289-1020
176-1289-10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