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支出,是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
购买货物没有取得发票司哪些影响
如果是一般人购买货物,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未取得发票,企业所得税上可能因没有合法有效凭证,无法税前列支而需要做纳税调增,多交企业所得税。因此单位购买货物应当要对方开具发票。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具体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