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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抵扣简易计税开具的发票吗?

答:不属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项目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此处容易迷惑点就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不得抵扣”,需要注意受票方能不能抵扣与开票方是否简易计税没有关系,受票方根据自己企业情况,是否用于不得抵扣项目来判定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因此,A公司取得B公司开具的专票是可以抵扣,与B公司是否简易计税没有关系。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的合法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不能开具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一般计税方式还是简易计税方式。

哪些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可以开专票?

除以下情形之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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