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2-2102-7092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调整

一、纳税调整是什么意思呢?

企业所得税以利润表之中的“利润总额”为起点,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进行调整增加、或者调整减少。

调整项目主要有两项:

1、收入类。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了收入,但是在税法上不承认是企业的收入,这时就会进行纳税调减,收入少了,就会少交税。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的公允价值的反之,亦然。

2、成本费用类。企业将发生的一些支出,按照会计准则计入了成本费用中,但是税法上不承认。就要在原来“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回去,这样计税基数增大,交的税也变多了。典型的如,税收滞纳金、政府部门的罚款、赞助支出等。

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区别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应该交税的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总数。

应纳税额是企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还是挺重的哦~~

所以,企业所得税也是我国最大的税种,是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思路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但不限于)

(1)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根本不能扣除的项目(如税收滞纳金、工商部门的罚款等),应全额调增;

(2)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超标部分),应调增。

2.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但不限于)

(1)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亏损;

(2)免税收入;

(3)加计扣除项目(如研究开发费用)。

(二)亏损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境外所得的处理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32-2102-7092
132-2102-70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