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7-7503-3043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四条: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劳动保护费和职工福利费有一定的区别,劳动保护费指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 用品,一般发生在特定岗位上,而职工福利费指带有普遍性质的福利支出。
判断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的关键
(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
(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CPA注册会计师
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无忧通关班
中级职称无忧通关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