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7-7601-5392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哪些要素内容?

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经常要直接填制一些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由于自身的特点,在内容上与外来原始凭证有一些差别。但作为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凭证名称。如“工资表”、“入库单”、“领料单”等。(2)经济业务的内容。如“收取款项”、“发放工资”等。(3)经济业务的数量。一是实物量;二是价值量。有些业务需要反映实物量和价值量,有些业务只需反映价值量。(4)经济业务的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如工资表上要注明某科室或某车间的职工工资,转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当事单位就是本单位。(5)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都有其特定的责任人。如发工资,责任单位就是车间、劳资科和会计部门;责任人是考勤员、工资制表人、领工资人和发工资人。收款收据反映的经济业务的责任人是收款人和付款人。(6)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和原始凭证的填制时间。

原始凭证的要素包括哪些方面?

这些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1)凭证的名称。标明原始凭证所记录业务内容的种类,反映原始凭证的用途,如“发货票”、“入库单”等。(2)填制凭证的日期。如果在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填制原始凭证的,应以实际填制日期为准;销售产品、产品时未能及时开出发货票的,补开发货票的日期应为实际填制时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经办人员的签名和盖章。经办人员签名盖章是为了通过该项内容明确经济责任。(5)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将接受凭证单位与填制凭证单位或填制人联系,标明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6)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内容主要是表明经济业务的项目、名称及有关的附注说明。(7)数量、单价和金额。主要表明经济业务的计量。这是原始凭证的核心。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7-7601-5392
177-7601-53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