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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结算的账务处理

1.收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收款单位收到支票并填制"进账单"办理收款手续后,根据"进账单"收款通知联和发票账单等,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等账户.

2.付款单位的账务处理

付款单位签发支票后,根据支票存根联和发票账单等,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2008年7月20日,A公司向本市日红商场销售产品50000元,增值税8500元,收到对方交来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58500元,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一并交存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收款通知联和发票账单等,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例】2008年7月3日,A公司签发现金支票300元备用.根据支票存根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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