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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材料对外投资分录怎么编写

答:企业将外购的原材料对外投资,在增值税税法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

贷:其他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

贷:原材料 **

确认条件领用原材料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吗?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是需要转出)的第一条规定: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其中: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从上可看出,用于在建工程的进项转出,仅限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你建造生产用的设备当然不属于不动产了,所以不需要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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