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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没有发票的赔偿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什么叫税前列支、税后列支?

这个“税”是指“企业所得税”

所谓“税前列支”就是指: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允许开支,税前扣除的。

所谓“税后列支”就是指:与上面正好相反,不以有开支的费用等,但如果支出了,在年底税务“汇算清缴”时,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规定的比例交纳所得税的,当然企业在申报时,也可自行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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