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计提和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分别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和2%计提,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小企业会计准则有规定计提,按照所得部法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每月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企业支付给职工(含外籍人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及支付给劳务工的劳务费(均为含个人所得税、法定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法定保险金额),不论是否反映在工资手册中,均应计入工资总额以2%的比例计缴工会经费,其中60%基层工会(企业)留存,40%上缴市、县或区总工会。
如果能够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工会经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得企业所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