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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市区按什么税率来交城建税?

什么是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属于一种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城建税税率是多少?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 简称"三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会计实例

市区某纳税人无故拖欠了消费税10万元,经查出后,补交了拖欠的消费税,同时加罚了滞纳金600元.应按以下办法交纳城建税的是( ).

A 补交城建税7000元 B 补交城建税的滞纳金1.2元 C 补交城建税7000元,滞纳金42元 D 补交城建税7000元,滞纳金14元

C 答案解析:

补缴城建税=100000×7%=7000元

滞纳天数=600/0.5‰/100000=12天

加收城建税滞纳金=7000×12×0.5‰=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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