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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房地产企业收入、利润会计科目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土地转让、商品销售、配套设施销售、出租房屋以及其他形式的业务。对于这些业务来说,其收入与利润都要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分类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的实现与价款结算时间上的不一致,我们应该分开计算

①在实现营业收入同时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营业收入实现前,价款收取后的。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③预收价款时,待开发完工后再移交使用的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移交使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预收账款

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④以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时,应以当期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售后服务收入、材料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主营业务成本:一般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转让或是销售开发产品成本的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如分期开发产品的,应与收入相配比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4)其他业务支出

(5)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计提本月份主营业务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月末按照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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