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存现金的清查
清查库存现金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实有库存现金的数额,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查明账款是否相符以及盈亏情况。库存现金盘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充抵库存现金(即不允许“白条抵充库存”)。盘点后,应根据库存现金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章。“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兼有“盘存单”和“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作用,是反映库存现金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通过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