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票的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三类,即假发票、虚假发票、套用发票
一、假发票。即指私印、伪造发票,此类发票主要来自黑市交易,各种行业,如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等纳税发票都有,是电脑排版印制,外行人几乎辩不出真伪。
二、虚假发票。即指虚开发票,内容上作假的现象比较普遍,手法也各式各样,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大头小尾。购物方报销联与经销商记账联所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形成购买者以高于买价报销,从中渔利;经销商以低于售价纳税,偷逃税款。此类发票由于收存单位不一,查处难度较大。但由于当事人作假技术和心理素质等因素,常在字迹或第二联背面等方面露出疑点,检查时只要稍加留意即可发现。
(二)变通发票。此类发票作假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将购买的个人消费品开为办公用品,使其名正言顺地作为公款报销凭证;二是将吃喝玩乐、公款请客送礼的费用,开为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进行报销。
(三)回扣少付多报发票。此类发票一般是出票方为招揽生意,主动提出或应售票方要求,在应开票款额的基础上加大发票金额,开票内容大多模糊不清,不列明细,发票开的金额大于实付金额。
(四)精心涂抹。此类发票总价这里用发票复写字迹模糊不清,或将个人用品改为办公用品报销,或在金额上做手脚,也有的在首位数前加吗等。用此法作假的发票,和原字迹相比,小写多不协调,大写常难成形,所以作假者惯将假票和真票合并编组下账,且有意识将涂改过的大写数字和邻票用胶粘连作掩饰。
(五)无中生有。报销发票的内容与本单位经济活动毫无关系。
三、套用发票。即指套用发票自填自报,这是一种隐蔽性很强的作假手段,作假者通常利用某些单位发票管理上的漏洞,以长期进货做承诺,向熟人、关系户索要盖章的空白发票,自填自报。再一种是由于税务机关在一些商业零售企业中推行定额纳税制度,这些企业开出的发票只起到为购货者提供报销凭证的作用,所以发票上的购物金额开多少不影响企业的纳税额;没有购物的顾客,只要交点手续费,数目可大可小的发票就能搞到,有的商家甚至把空白发票撕给顾客,任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