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是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的。
制造费用应当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的规定,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一般可分为:
(1)按生产工人工资。
(2)按生产工人工时。
(3)按机器工时。
(4)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
(5)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应提取的福利费之和)。
(6)按产品产量。
(7)企业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