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据的来源,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来源,主要是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如“应收票据”项目,根据“应收票据”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短期借款”项目,根据“短期借款”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等等。
(2)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某些项目需要根据若干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3)根据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某些项目不能根据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或若干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需要根据有关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的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资产负债表上某些项目不能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或计算填列,也不能根据有关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需要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反映的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5)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又如,“无形资产”项目,按照“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以反映无形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中的“年初数”栏内。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各项目主要根据有关科目记录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