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开始,新增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作为营改增试点。
——从区域经济看,这些地区经济总量、服务业增加值和税收收入超出的一半。在这些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带来的减税效果将对稳定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从试点分布看,上海、北京试点属于直辖市层面改革,而安徽、江苏等省是在省、市、县、乡多层级推进改革,两个层面的试点都涵盖到,对其他地区具有更强的借鉴作用。
——从减税效果看,2012年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平均达到40%。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将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推动就业和创业,促进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相互支撑,增强整体竞争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