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7-0922-3465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屋土地增值税要缴纳吗

答:按税法规定,不需缴纳。

为稳妥起见,建议分两次转让:先转让99.9%,再转让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构成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即老百姓通常所说的过户;二是转让方取得收入。

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你们公司转让的是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并未变化,中间不涉及土地产权过户的事项,因此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免征土地增值税有哪些情形?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7-0922-3465
177-0922-34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