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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前没有开的发票变更后怎祥开?

答:一、收到的发票.

按照规定,企业名称变更,应该先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然后在工商变更后一个月内完成税务变更,税务变更完成后你公司收到的发票就应该变为新的变更后的名称.

但是在实际上,没有要求这么严格的,一般在你变更后的两三个月内,使用两个名称都可以入账使用,不过最好还是要求对方从你完成税务变更后就开具新名称的发票和收据,尤其是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开具的发票.

1、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前提是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都已经变更).

2、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包括向税务机关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自印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

3、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自印发票.

4、新的发票专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须与变更后的企业名称相同.

5、履约双方就一方主体名称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名称的一方单方向另一方作出书面说明.

公司改名后开发票的税控系统怎么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后,也就是营业执照名称已经变更,那么涉及开票系统的企业信息,应该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24小时后,系统会同步纳税人信息.

不变更主税务机关:

1、到主管税务大厅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

2、填好该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准备的主要资料和证件:涉及相关证照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料需复印件.

内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经营地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核发新的税务登记.

变更主税务机关:

同样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但要先清缴税款,及将手里的发票清缴.准备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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