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2-2102-7092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开出去的专票错了客户已经抵扣怎么处理

答: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比如购买方在开票当月完成认证且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购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该进项税额,申报时可将该进项税额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上述两种情况的进项转出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0栏“本期进项转出额—其中: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的发票冲红需要哪些资料?

购买方红字开具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32-2102-7092
132-2102-70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