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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的现金折让账务处理?

现金折扣,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

但是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针对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

现金折扣的形式有2/10,1/20,n/30,分别代表:如果购货方在10天之内付款,那么销售方就给予总价款的2%的优惠,如果购货方在20天内付款,销售方就给予总价款的1%的优惠,如果对方在30天内付款,不给予任何优惠折扣.

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1、销售成立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货方在折扣期内付款

借:银行存款 (折扣后的金额)

财务费用 (价款*折扣率)

贷:应收账款 (总的应收款)

3、折扣期满对方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销售折让该怎么记会计分录?

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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