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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之间调拨原材料怎么入账?

1、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原材料账务处理,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内部核算的关系,这种情况下的材料调拨是内部行为,不涉及税金问题,但材料调拨单也要盖有发出部门的业务专用章。以示单据的有效性。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是以总公司名义在进行交易,所以,现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材料调拨,只属于内部交易。

2、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也属于内部往来,只是分公司之间的往来必须要经过总公司的同意才能进行。

4、会计科目设置:分别设“分支机构往来”和“总部往来”科目就行。

4、账务处理:

分公司发出材料给分公司之前,以例子来说比较好:

例如:A分公司需要B分公司调拨一批材料,那么A公司首先向发出申请,总公司同意后再发信息给B公司,让B公司进行材料发放,B公司接到通知后再发货,其账务处理如下

总公司会计:

借:原材料

贷:其他应收款-分支机构往来--B

借:其他应收款-分支机构往来--A

贷:原材料

A分公司会计

借:原材料

贷:其他应付款-总部往来-XX

B分公司会计

借:其他应付款-总部往来-XX

贷:原材料

具有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如何做账?

具有独立核算,会计制度健全在各自地区缴纳税收的母分公司之间如果发生上述材料往来,那么就视同销售,按照销售材料相互之间开具发票,

A公司收到发票货物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B公司发出材料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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