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具体如下,其借方为下列所述,贷方均为累计折旧.
1. 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
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
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
8. 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一般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设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但是总体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分别是: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