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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是多少

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例:本年销售(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为20万,根据规定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5万,实际发生与限额的差额5万为本年报表中的“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的调增额,亦为明年报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的调减额。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扣除: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企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入什么科目?

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

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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