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3-6295-3551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工伤赔偿款怎么怎么编制分录?

答: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工伤赔偿可以税前列支吗?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3-6295-3551
173-6295-355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