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挖方路基一般要求?
【解答】1.在挖方路基开工前至少28d,承包人应将开挖工程断面图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不 得开挖。
2.所有挖方作业均应符合图纸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工。
3.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的稳定,不得对邻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否则 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自负。
4.在开挖中出现石方时,承包人应测量土石分界线,经监理工程师鉴定认可后,分层进行开挖。如果出现零星石方,承包人应在事前量测石方数量,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继续施工。
5.路堑挖方材料应尽量予以利用,但不得重复计算利用材料的开挖数量。除图纸规定或 被定为非适用材料外,不得任意废弃,并力争填、挖、借、弃合理。
6.如路床面开挖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回填并压实。
7.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始终保证路基排水畅通。如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 时,承包人应立即自费对其进行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