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55-9770-5525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挂靠人员的工资、社保和个税有哪些注意要点?

从财税处理的角度看,对于挂靠证书人员的工资、社保和个税,应注意以下要点.

1、工资费用企业所得税处理.

(1)工资费用在会计核算上可以列入本单位费用.

(2)如果挂靠人员并未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相应工资薪金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纳税调增.

2、社保,有些省份明确要求联网查询,因此,必须按照规定缴纳.

3、个人所得税.

(1)2018年12月31日之前,建筑企业在向挂证人员发放工资时,应当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无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筑业企业均应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月应扣缴个税=(应发工资-3500-三险一金等)×税率-速算扣除数

(2)2018年12月31日之前,挂证人员如果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应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自2019年1月1日起,建筑企业在向挂证人员发放工资时,应当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无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筑业企业均应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月应扣缴个税=(应发工资-5000-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4)自2019年1月1日起,挂证人员无需按照月度进行纳税申报,挂证收入应纳入其当年综合所得,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这项工作由个人自行完成,与建筑企业无关.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55-9770-5525
155-9770-55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