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7-0922-3465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收到失控发票怎么单位做解决?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不去抄报税,税务部门就会视同为失控发票。

处理方法:

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企业要对发生的销售到主管税务局申报并缴纳税款,否则购买方不能抵扣该增值税进项税额。

收到失控发票后,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1、收到发票后,按照发票上的进项税额,会计上先做进项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跟开票方确认报废原因,协调处理方法。因为开票方本应该收齐发票所有联次以后,才能报废,它们作业不合规范。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7-0922-3465
177-0922-34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