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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品收购加计扣除的账务怎么处理?

答:根据最新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即按13%抵扣进项税。

强调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的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所以在购入时按票面的金额和税额外处理:

借:原材料—X原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加计扣除2%部分]

贷:原材料—X原木这里要注意:用于生产17%税税率的货物,必须是分别核算的。

农产品收购无发票怎样账务处理?

单位收购农产品,自己可以拿着相关资料到税局代开。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开好后,再对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认证。

代开农产品收购发票需要带的资料:

1、必须是本人到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水产养殖必须具有养殖证(养殖证必须有当年度贴花)或水面承包合同(合同必须在期限内),其他种植类同。

3、村以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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