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76-0250-1825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软土工程地基承载力和变形一般规定

【学员问题】软土工程地基承载力和变形一般规定?

【解答】第1条 评定软土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可根据软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的参数,按承载力和变形的理论计算确定,但应重视地区的建筑经验,对一、二级建筑物还应采取综合分析方法,按下列因素取值。

一、软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其取样技术、试验方法等;

二、软土的形成条件,成层特点、均匀性,应力历史,地下水及其变化条件;

三、上部建筑的结构类型、刚度、对不均匀沉降的敏感性、荷载性质、大小和分布特征;

四、基础类型、尺寸、埋深、刚度等;

五、施工方法和程序以及加荷速率对软土性质的影响。

第2条 软土的承载力应按下列方法之一或多种方法,结合建筑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以变形控制的原则,作出综合评价。

一、根据软土的现场鉴别和物理力学试验的统计指标;可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的有关承载力的附表5-5确定;

二、利用软土的c、φ值的统计指标,可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公式计算;

三、利用静力触探及其他原位试验资料,应结合本地区经验确定;

四、对于缺乏建筑经验的地区和一级建筑物地基,宜以较大面积压板的载荷试验确定;

五、应用地区建筑经验,采取工程地质类比法确定。

第3条 软土地基的最终沉降量采用分层总和法乘以经验修正系数求得,或结合地区的建筑经验参照有关公式计算。

第4条 一级建筑物可采用软土的应力历史(前期固结压力)的沉降计算方法。

第5条 当地基沉降计算深度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验算下卧层的强度,计算方法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 当设计采用的承载力接近承载力设计值时,应提出建筑施工的加荷速率和限额,以避免局部的塑性变形,甚至整体的剪切破坏。

第7条 荷重差异较大的建筑物,宜先建重、高部分,后建轻、低部分。

第8条 应考虑上部结构和地基的共同作用,采取必要的建筑和结构措施、减少地基的不均匀沉降、防止建筑物因过大差异沉降导致严重开裂和损坏。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6-0250-1825
176-0250-18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