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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已认证未入帐怎样做凭证?

本月认证后没有申报抵扣进项税,以后记账就不能再抵扣了.那么本月你账面上的存货,比实际的存货少,下月要进行补录入进行调节达到账实相符

国税函[2009]6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申报期内没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就不能再抵扣了.

不用处理,下个月将该进项发票认证纳税后余额会自动冲抵.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当月未入账,那你的帐、表肯定不相符了.

第一,如果你尚未报税,那就把已认证未入账的发票补入进去.

第二,如已报税,那就只能去税务局作废报表,然后再重新补入发票,正确结账后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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