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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是否需要交增值税及账务处理分析

答:首先,小编需要讲述的是,受委托方主要是加工费产生的销项税额,加工费可能含有辅料费,对方发来的材料入库和加工完后发回给对方也是不交增值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所称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因此,对于受托加工,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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