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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解析

答:分包工程,主要是劳务,如果接受的劳务不是来至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就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对于分包工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务处理,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案例:

工程总包方的一个简易计税项目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20万,同时取得1张分包方发票,分包方开具的是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5万,其账务处理如下:

假设该单位未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对于上述业务的收入部分,工程总包方应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65048.55

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 34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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