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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基土方工程开挖施工的规定

【学员问题】公路路基土方工程开挖施工的规定?

【解答】1)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按4.3.4 条的规定处理。

2)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4)路基开挖中,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及尺寸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5)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顶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0mm厚的保护层。

6)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7)挖方路基路床顶面终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通过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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