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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的进项税额转出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首先,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是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的,其与该项货物的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

出口的进项税额转出,可以这样做账:

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外贸出口企业有关进项税转出分录

借:库存商品(进货时)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计算应退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结转征退税之差)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收账款-外销 (外销时)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

(1)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账面成本乘以外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转出。

(2)若原外购货物全部成本按支付价款乘抵扣率抵扣了进项税额,则按据需转出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的账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计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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