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
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