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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 长期借款核算的是关于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而对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其账务处理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况: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

“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三)企业归还长期借款,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转销的利息调整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归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一、借入长期借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本金

二、发生长期借款利息

1、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3、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

4、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三、归还长期借款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一次还本付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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