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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单位的商业回扣是怎么做账?

答:1、商业折扣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借:应收帐款等 (折扣后的金额+销项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借:应收帐款等

销售费用 (商业折扣)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额)

贷:应收帐款

3、如果是给买方人员的业务回扣(指在买方的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给的那种),不能记放商业折扣,那样就需要少开增值税发票,对方是不会同意的,生产企业要记入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商业企业记入营业费用,具体的二级科目应该记入“其他”,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有专门一个科目来核算这种回扣的,这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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