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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填写方法

答: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而对于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的填写方法,有以下几点:

1.本表一式三份。第一联:申请代开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留存。第三联: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岗位留存。

2.已办理“一照一码”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的单位(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可不填写:

(1)我国在境外设立的组织机构;

(2)非常设组织机构;

(3)组织机构的内设机构;

(4)军队、武警部队的序列单位等。

5.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购买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

6.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销售方信息中的地址、电话、银行信息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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