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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私营公司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会计处理

答:《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私营公司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其会计处理如下:

直接走管理费用就可以了。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银行存款等

但你需要取得相应的付款凭证,对于党组织工作经费,会计上可以走费用,税法没有规定可以扣除,也没有规定不可以扣,但谁也不敢公开不让扣,必竟是党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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