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现金数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根据“短期投资”账户贷方发生额减去该账户所属“现金等价物”明细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加上“长期投资”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减去“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明细账户的贷方发生额。
(2)减去“长期投资”账户中收回的非现金数额后填列。
2.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1)“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根据“投资收益”账户所属的“股票投资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明细账户贷方发生额,加上“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润”账户的年初数。
(2)减去上述两个账户的年末数填列。
3.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1)“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根据“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明细账户贷方发生额。
(2)加上“其他应收款——应计债券利息”、“长期投资——应计利息”账户的年初数,减去上述两个账户的年末数填列。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减去本期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和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金额。
(2)再减去因赊购、接受投资、接受捐赠或收回投资等各种原因未支付现金而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数额填列。
6.“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根据“短期投资——股票投资”、“长期投资——股票投资”、“长期投资——其他投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减去这三个账户中未支付现金而增加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数额填列。
7.“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根据“短期投资——债券技资”、“长期投资——债券投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