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使用电话较多的行业,每个月手机费肯定少不了,一帮情况下公司都会报销的,那企业给员工报销的手机费需要计提个人所得税吗?计提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依据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二)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无论发现金还是报销,超标部分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