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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什么时候办理免税申报?

一般而言申报日期为:报关单上注明的日期次月起到四个月内,按每月申报期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申报。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及电子申报数据……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注意:申报期为每月1-15日),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并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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