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5-6903-6713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银行存款收付的核算方式

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是指银行收款业务和付款业务;收款业务是指客户汇钱到银行账户;付款业务是指你通过银行账户汇钱给供货商。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应先填制或取得证明款项已经收付的凭证,作为核算依据。例如,将现金送存银行时,应填制送款单,注明款项来源和金额。银行验收后,在送款单的回单联加盖“收讫”字样,退回送款单位。

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也应按银行规定填写现金支票,注明用途。各单位根据送款单的回单联和现金支票的存根,填制银行存款的记账凭证,进行银行存款的收付核算。

银行存款的收付核算包括序时核算与分类核算。进行序时核算,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日逐项登记。为了便于检查账簿记录和与银行核对收付记录,银行存款日记账除列有记账凭证种类、号数外,还应列有结算凭证种类、号数,以便填写办理转账结算的凭证种类和号数。

进行分类核算,应设置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户,由不担任出纳的会计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登记,也可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定期或月末登记。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5-6903-6713
185-6903-6713
返回顶部